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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提前退休”是误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1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紧接A1版)新修订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删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提前退休这一内容。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实施意见》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涉及的许多政策还要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和修改,且《实施意见》须严格按程序报批。

  据了解,广东是全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5个试点省(市)之一。2007年,广东省编委出台《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确定在佛山市、交通和环保领域以及省直原依(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改革试点。2008年,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广东省编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广东省人事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拟订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于2009年在广东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广东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不是减人、减机构、甩包袱,而是着眼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推动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通过对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范围,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确保事业单位的公益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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