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今天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上说,近年来,数名大法官落马,其教训不可谓不深,但此类腐败问题仍未禁绝。尤其是个别高级法官的问题出现后,司法公信力受到严重危害。(12月20日《中国青年报》)
除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也就是中国审判机关的最高权威了。大法官也因腐败落马,确实令人触目惊心。此前落马的大法官有广东高院原院长麦崇楷、辽宁高院原院长田凤歧、湖南高院原院长吴振汉、黑龙江高院原院长徐衍东等,最近的则有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黄松有。
首席大法官王胜俊慨言“其教训不可谓不深”,看来是已经总结出了大法官落马的教训了。
官员的腐败,集中到一点就是缺乏对权力的监督,如果还要深入一点分析的话,则是权力与监督的反比例关系,官员权力越大,受的监督越小。实际上,官员只接受上级的监督,同级基本无法监督,更谈不上下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当做到大法官时,在一个省里就没有几个人可以监督的了。而身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黄松有,只有院长有可能监督他,其余的监督基本落空。而黄松有的落马,说明院长也没有监督好他下面的大法官。
权力越大,不仅监督越少,就是那不起什么决定作用的学习教育活动,他们参加也最少。基层的普通党员干部都要定期参加学习,而层级较高的官员却很少参加,参加也是来作报告,教训下属。既然我们的官员权力越大越不受监督,我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自觉性上,这当然是靠不住的。
当然,为了降低对权力监督的难度,我们还应该做一件基础工作:减少官员的权力,防止权力过分向少数人手上集中,特别取消个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断掉其以权谋私的资本和可能,然后再以有力的监督对付有限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