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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将“跨国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1日05: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对于非正常撤离中国的外资,四部委将做好跨国追究与诉讼的工作,为中方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救济与协助,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少数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离现象,给中方相关利益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指引》的制定正是为了预防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指引》提出:对于极少数恶意逃避欠缴,税额巨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司法机关将视具体案情,向犯罪嫌疑人逃往国提出引渡请求或刑事诉讼移转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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