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 女青年小芳是南宁市一所学校的教师。2006年,小芳认识了男子韦某,不久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
2006年5月,小芳家人想在南宁买房子,韦某同意后,小芳和韦某各自出资7万元,一起购买房子。但交14万首付时,韦某只拿来1.8万元,余款均由小芳支付,产权归于小芳所有。此后,韦某因为也曾出钱还贷,便经常和小芳因产权发生争吵,两人感情开始出现裂痕。2007年底,小芳向韦某提出分手。
分手后,小芳还了5.5万元给韦某,并拿到了韦某的收条。小芳本以为已到此为止,没想到,韦某坚决不同意分手,并称如果要分手,小芳必须给他30万元分手费,否则就将小芳2007年到医院流产的病历和照片公布。
2007年10月底,韦某通过电话、短信、QQ等勒索小芳及其家人:“……我把信、你的病历拍的照片全部放大,明天贴在学校门口,让所有的家长、老师看,看一个老师品德蜕变的过程,看看你签字的流产病历内容照片……”
此后,小芳多次搬家躲避,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精神近于崩溃。父母为了小芳的安全,也放弃了所有工作,长期到南宁陪伴小芳。11月4日,小芳终于向南宁警方报案。12月16日,该男子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