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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敏)市教委昨天向本市高校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确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要求执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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