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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收费环卫部门无人“澄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1日09:17  兰州晨报

  安宁区多征收7个月城市垃圾处理费引发部分市民不满

  12月11日,省城各大媒体发布消息称,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征。然而该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安宁区部分市民的不满,原因是安宁区从今年6月份就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了。

  垃圾处理费提前征收

  12月16日,市民岳先生向本报反映:“兰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布消息说,城市垃圾处理费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征,但我所在物业部门已提前向住户征收,而且收了7个月的。我们不知道这是这么回事?”岳先生提供的收费收据显示,岳先生交纳的城市垃圾处理费是2008年6月至12月的费用,共35元,是2008年12月8日征收的。据了解,兰州康宁离合器有限公司家属院的其他居民也向物业按每户每月5元缴纳了2008年6月至12月的城市垃圾处理费。

  17日,记者来到兰州康宁离合器有限公司物业采访时,该公司王董事长告诉记者,公司物业刚刚完成代收84户居民的城市垃圾处理费任务。她告诉记者,公司物业代收这一费用是安宁区环卫局要求的,区环卫局曾多次要求她签署代收垃圾处理费协议,公司物业其实并不想代收。“但不收不行,否则,环卫就以未缴纳城市垃圾处理费为由,要对物业罚款。物业仅仅是配合环卫部门做了这项工作。”她说,收费前,公司物业还根据安宁区环卫局下发的由兰州市城管执法局转发的兰价费发〔2008〕359号《兰州市物价局关于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张贴了宣传材料,给居民多次做了工作。该项费用标准从2008年6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这几天,很多居民看到有关报道后来问城市垃圾处理费的事,现在公司及物业也不知道怎么办。

  有关部门回避采访

  18日,记者来到安宁区环卫局采访时,有位自称是给领导开车的工作人员了解到记者来意后,称局长、副局长都到区上开会去了,他刚刚送完领导才回来。但记者发现一副局长就在办公室。记者说明来意后,该副局长说:“我不分管收费这一块,有关垃圾处理费的问题,我也不是很了解,也无法给你说清楚,要知道这一问题的来龙去脉,你应该到我们环卫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去了解,他们最清楚。”

  记者又来到兰州市城管执法局。该局主管收费的副局长得知记者来意后说:“这个事情我不清楚,我现在很忙,还有其他的事。”但记者一再要求采访时,该副局长说,“有关开始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新闻发布会刚开过,我现在没时间给你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从安宁区环卫局到兰州市城管执法局,有关人员对安宁区环卫局为何提前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来龙去脉都有意回避,不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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