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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一对母子冒充发改委工作人员诈骗乡亲近4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1日09:17  贵州都市报

  冒充发改委工作人员诈骗乡亲近40万元 黔西一对母子一审双双领刑

  金黔在线讯 黔西籍男子李建明冒充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以能帮助办成洪家渡移民区和黔西火电厂搬迁移民上访事宜,为移民争取提高补偿款为名,先后骗取移民们的集资款达37万元。其母谢登莲虚构能找其子办成移民上访事宜,骗取2.2万元。12月20日,记者从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母子俩因犯诈骗罪一审双双领刑,李建明被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谢登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4年初,洪家渡移民李某、郭某通过李建明之父(已去世)得知李建明在北京工作后,便找李建民为帮助他们上访,以便能得到更高的补偿款。郭某多次通过电话与李建明联系后,李某、代某专程到北京与李建明见面商讨。2005年1月12日,郭某、代某等5人再次来到北京与李建明联系。李建明将黄某(另案处理)引见给郭某、代某认识,并对郭某等人称,黄某是中央电视台某栏目总编。

  在北京期间,李建明和黄某与郭某等人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后,代某在北京付给黄某4.5万元,李建明分得1万元。

  2005年春节期间,李建明来到黔西县城关镇姚某家召集移民代表李某、许某等人开会,鼓吹黄某与“上面”有联系,并称他会在北京给黔西方面施压。会后,在李建明的要求下,许某、代某先后将所欠的3.5万元“启动资金”交给李建明。回北京后,黄某分得2万元,李建明分得1.5万元。事后,许某等移民发觉受骗,先后两次来到北京找到李建明,要求退款,而李建明和黄某只退还2.5万元后就没有了音讯。

  2006年下半年,黔西县甘棠电厂移民代表阮某、陈某、朱某等人听说谢登莲的儿子李建明在国家发改委工作,便找到谢登莲。谢登莲明知其子李建明不在国家发改委工作,却答应给阮某等村民联系其子为他们办事。同年7月9日,谢登莲在其家中与阮某等人签订了协办,双方约定如征地搬迁农户能按最高标准补偿,阮某等人就支付100万元给谢登莲。谢登莲要求先付2000元作为其到北京与李建明联系的费用,要求付2万元给其儿子作“启动资金”,次日,村民们将2.2万元交给谢登莲。谢登莲得款后既未到北京与李建明联系,也没有将钱转交给李建明。

  2006年8月,李建明与阮某、陈某等人联系后,称需要5万元的“启动资金”,同年9月21日,移民代表给李建明汇款4万元。2007年1月,阮某等人来到北京后,李建明指着国家发改委的办公楼说,他就在那里上班,继续行骗。之后,李建明又以要请记者在网上发表文章为借口,向阮某等人索要5万元,以要钱给中央有关部委领导“找理关系”为由,向阮某等人索要15万元。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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