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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将获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1日09:19  武汉晚报

  奖金以年工资的30%计发

  据广州日报报道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或无子女人员退休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当地区(县级市)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这是前日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李文耀透露的。

  据介绍,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人员在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或生活补助。但调查显示,1998年~2007年符合政策而未获退休奖励的有8.4万人。

  李文耀说,目前,市人口计生局已制订《实施方案》,将一次性奖励政策覆盖到包括个体、无业人员在内的城镇所有的独生子女父母人员。历史遗留问题按现行政策,由职工所在单位解决,落实不了的由政府兜底帮助单位解决。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从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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