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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谭嗣同的理由

  凡是跟谭嗣同相关的书籍我都买都读都藏,从谭嗣同自己的诗词、书信、文集、手稿真迹、书法题签,到后人研究谭嗣同的专论专著。念大学时每遇人家拿乡贤硕彦以高其郡望的场合,我便忍不住要高声叫嚷:“谭嗣同是我们浏阳人呢!”这些年来,外地客人来浏阳,我总要极力撺掇人家去看谭嗣同家里的那几间老屋,看谭嗣同办新学的算学馆,看谭嗣同的墓,看谭嗣同的祠——虽然这几个去处并没有称得上丰盈珍贵的文物,相反,还显出几分跟“谭嗣同”三个大字很不相匹配的落寞与寒碜。

  谭嗣同在我心目中是真英雄。谭嗣同忠孝两全。从容赴死,既为国死亦为君死,这是忠。赴死之前设法让老父免却株连罹祸,这是孝。谭嗣同文武双全。欧阳予倩曾经撰文回忆这位祖父最得意的门生,“他可以说是无书不读。经史辞赋之外,于基督教义、神学、佛学,无不精研,而于政治、哲学,致力尤多。他于文事之余,喜欢技击,会骑马,会舞剑……”谭嗣同知行合一。他知国学,便能去伪存真,向善臻圣,三十三岁难为寿终,却把一辈子活得清明俊朗。他知西学,便回长沙办格物致知的时务学堂。他知佛学,便能勘破生死两界,“块然躯壳,除利人之外,复何足惜?”他知民主自由,写下被后人誉为中国十九世纪末《人权宣言》的《仁学》,便能为了民族进步国家昌盛“拼命而行之”,果真做到了“不成功则成仁”!

  忠孝两全、文武兼备、知行合一……这就是我喜欢谭嗣同的理由么?既是,又不是。一个男人能有这么一些为人的极致,即算时间已经久远,我们也不能不从内心生出高山仰止的敬重。谭嗣同能成为我心目中的真英雄,不正是因为他这些过人的才具与美德么?但是,我总觉得敬重和喜欢毕竟不是一回事。敬重是普世的、共性的、更宏观更关乎价值取向的思想认同,而喜欢则是个性的、私密的、更具体更关乎心性脾气的情感倾向。谭嗣同就我而言,是先有喜欢,后生敬重;在我的心目中,才情逸荡、义薄云天的谭嗣同非独崇高伟大,而且亲切可爱。

  我喜欢谭嗣同是从读其信函开始的。

  那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从一位学兄处借过一册薄薄的《谭嗣同书简》,解放前出的。那里面有相当一部分是谭嗣同写给恩师欧阳中鹄的信。有一回,他跟老师说了一件让自己“方寸已乱,且痛且愤”的烦心事:家里来信说,王方伯奏请朝廷派遣我随其出洋到俄国公干,“此公嗣同素轻之,岂愿为所用?况为彼办事不过代笔杀枪等,尤所深耻。但既经出奏,不知有解免之法否?”

  出国公干是苦差么,何求解免?我不懂当时情形,自不宜以今度古。

  要是谭嗣同当时春风得意,他那种卓尔不群的憨态也就只是读书人恃才傲物的常态,便一点也不足为奇了。其时,谭嗣同属于标准的待提拔后备青年干部。数年前,父亲谭继洵花钱替屡试科举不中的他捐了一个候补知府。“至于候补场中之污秽,尚不足计,惟未克少襄振务,深负恩德,又复大言不惭,终不一任事而去,愧恨交并,不知所措”,这是谭嗣同在给欧阳中鹄信里自述处境和心境的原话。这样一个落魄时候,跟三五精英一道经名臣拣选由朝廷派遣完成重要外交任务,多好的机会啊,简直就是天公作美!出洋开眼界尚在其次,挣了这份资历岂可小视?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可爱的谭公子竟然把这样一个绝好的进身之阶视若敝屣弃之惟恐不及!凭什么啊?什么也不凭,就凭他谭嗣同向来就瞧不起慧眼识珠抬爱自个的王方伯!

  王方伯就是王之春。我当时很想知道这是怎样一个不逗人喜欢的角色,还曾用心找过一些资料,但所获甚少。好像有本历史人物辞典列有王之春的词条,称其为清末重臣,湖南衡阳人,并多述其屡屡镇压农民起义,出访过日、法、俄诸国,在广西巡抚任上因与法军法商有染,惹事去职。又记得后来还读过一篇研究清史的论文,褒言王之春是清政府中罕见的文武兼备的时务干才。这位后人毁誉不一的清末重臣因何招致谭嗣同如此厌恶很快就淡出了我兴趣的中心,但谭嗣同却因此而从一册破旧泛黄的线装书中走进了我的心里,而且就于那一刻在我心里定格为一个爱憎分明、率性而为、有血有肉、亲切可爱的形象——时至今日,好像他说“此公嗣同素轻之,岂愿为所用”时“且痛且愤”的神态还鲜活无比,每每想望他说这话时嘴巴里那呼呼作响的喘粗气神情,我便很自然地记起孔子说过的一段话:吃粗粮,喝凉水,弯着胳膊当枕头,快乐已在其中,“不义而富且贵,富贵于我如浮云”!

  读《谭嗣同书简》时,我大学还没毕业,十八九岁的时节,按今日网络语言的说法,正是有资格当小愤青的年龄。因此,谭嗣同不喜欢王之春竟能成为我喜欢谭嗣同的理由。而且这种喜欢是真心喜欢,这个理由也是十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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