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交会上经适房受关注 新华社
到2011年年底,基本解决747万户城市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保障性住房建设
国家排出时间表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
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方面,《意见》提出,中央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对中西部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意见》要求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题。在此基础上再用两年时间,解决487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16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到2011年年底,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基本解决240万户现有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题。2009年到2011年,全国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对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要采取发展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解决其住房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特别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在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方面,《意见》要求将现行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意见》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主动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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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速住房保障工程
早在2003年,我市就启动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开始在主城区的渝中、九龙坡、南岸、江北、巴南5个区试点,每年被市委、市政府列为“民心工程”。
几年来,我市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与城市拆迁、排危、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各实施地区充分运用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及旧城拆迁改造等综合措施,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同时,全市将廉租住房保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内容。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已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全面建立。
据了解,截至2007年年底,重庆市累计对3.72万户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累计投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57亿元。从今年开始,全市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决定到2010年时,实现主城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远郊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全覆盖,新建廉租住房50000套、250万平方米。
同时,为加速对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整治改造步伐,我市已经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棚户区主要集中在5大煤矿。目前,万盛南桐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已全面展开,2009年内将完成改造;北碚等其它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记者 陈富勇
网络编辑:孔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