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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年检费应当谁来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02:46  扬子晚报

  文明大家谈

  主办:

  读者QQ群号:42237802

  BBS讨论版:“南京·街区”

  http://bbs.yzwb.net

  “电梯年检费到底应该由物业来交,还是由业主来交”?近日,家住“开宁钻石星城”的网友杨先生在“文明大家谈”QQ群上反映,业主近来纷纷抗议物业收取电梯年检费。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南京市从2006年开始规定“电梯年检费”含在物业费内,“不应由业主另交”。但是,这个小区的物管合同是在2005年签订的,当时的“物业费”不包括这笔费用。这个矛盾之所以一直被忽视,是因为电梯是“三年保修期”。今年底,电梯面临第一次年检,矛盾这才爆发了出来。根据这个合同,电梯年检费应由业主来交,除非业委会重签一份新的物管合同。而这个小区的业委会正在筹备中,所以今年的电梯年检费,还是应该由业主来交。

  业主:新规定“由物管来交”

  杨先生在QQ群里提出疑问,网友们纷纷做出回应。不仅有网友找出了“电梯年检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楼层等级列出了不同的收费金额。还有网友从百度搜索出《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文号宁房物[2006]202号宁价房[2006]275号),找出其中“物业费含电梯年检费”的规定,强烈支持业主“不交费”。

  记者随即登陆了开宁钻石星城在西祠的BBS,这里的讨论也是热火朝天。有的业主愤然贴出“物业十宗罪”,列举了物业水平差劲的各种表现,比如保安允许人随意进出、楼下摊点占用安全通道、防火门损坏等等。他们以此表示,“不仅要拒交电梯年检费,连物业费都别交”。

  有的业主则表示,要另收电梯年检费也可以,但是,物业不应该“告示一贴”就让业主缴费。至少应当列出标准、如何分摊。比如,小区是商住两用的,楼下几层都是商家,他们用电梯的频率高,交得也应该多一些。另外,住在高楼层和低楼层的人,收费也应当有所区别。

  物业:合同是三年前签的

  “电梯年检费由物业来交,那是2006年11月1日才实施的新规定,而我们的物管合同是之前就签订的”。记者电话采访开宁钻石星城物业时,一名姓赵的负责人直“喊冤”。她说,这个小区是2006年交付入住的,按照惯例,物管合同都是“提前签订”,也就是2005年底签订的。距离新规定实施,足有一年的时间。当时,物业合同里的“物业费”,并未包含“电梯年检费”。

  过去三年,物业和业主都忽视了这个问题,因为电梯是“三年保修期”。今年底,电梯面临第一次年检,矛盾这才爆发了出来。赵某说,开宁钻石星城是大厂的“新街口”,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至少要收0.9元物业费。“我们的物业费只有0.65元,一直是按照2005年的国家标准来收的,远远低于现行的正常标准,不可能再出钱承担电梯年检费”。

  难道业主要一直被这份“老合同”束缚,以后年年另交“电梯年检费”吗?赵某说,当然不会,只要重新签一份物管合同,一切就迎刃而解。据悉,小区业委会正在筹备中,成立后,只要业主愿意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重新签订物管合同,“那么,明年底,物业就不会再另行收取电梯年检费”。但是,业主们告诉记者,物业服务水平太差,他们不愿再增加物业费。

  律师:老合同要重签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张世亮律师提醒说,南京还有很多这种小区,凡是在2006年之前签订物管合同的,业主们要通过业委会,准备跟物业签订“新合同”了。具体物业费的金额,双方可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平等协商。他认为,大多数物业应该是愿意签订的,因为现行的物业费标准会比老合同略高,包含“电梯年检费”。

  但是,业主们不要误认为,这是变相地“加收电梯年检费”,因为现行的物业费标准不只是“提高数额”。根据200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对绿化、保洁、维修、保安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给物管上了多道“紧箍咒”,这有利于改善一些老物管服务水平差的现状。

  本报记者 黄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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