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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毁林地,我省首判 赔偿15万恢复植被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05:0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前日,经法院审理,丹江口男子王超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按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处王超赔偿林地植被恢复费15万余元。

  据介绍,这是我省首次判决破坏生态者恢复植被。

  今年2月至4月期间,王超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在丹江口市蒿坪镇黑垭村非法开矿破坏林地共20.16亩,造成林木损失2.5万元,林地恢复价值15万元。 (蒲哲 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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