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秦璇报道: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民间收藏者同意将所收藏古籍的所有权捐给省图书馆,省图书馆将视其级别高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通知提出,“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对全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教育、宗教、民族、文物等系统的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省级珍贵古籍名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择优申报国家级名录。对古籍收藏量大、善本多、具备一定保护条件的单位,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命名为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并作为财政投入和保护的重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