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地矿局长大发“矿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05:37  钱江晚报

  江西大余县素有“世界钨都”之称,但大余县地质矿产局原局长周云林竟利用手握矿产开采大权之便,大发“矿财”,5年内收受贿赂119.9万元。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云林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其妻子黄莉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周云林2003年3月起担任大余县地矿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同年9月升任大余县地矿局局长。经法院审理查明,周云林在担任大余县地矿局局长期间,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变更矿区范围、矿名,收取矿主“感谢费”。法院审理认为,周云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119.9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在周云林收受他人所送“丰田佳美”轿车过程中,黄莉明知该车是他人贿赂所送,仍然伪造车辆转让手续,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据新华社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