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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4月竟散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06:47  华龙网-重庆晨报

  龚先生夫妇均属再婚,协议规定日常开支须有账可查,子女教育费用引发分手

  因担心再婚妻子再像前妻那样存私房钱,离婚后让他一无所有,今年37岁的龚先生再婚前与妻子签订《婚姻协议》:日常所有开支,必须有账可查。结果,婚姻维持了4个月,两人就散伙了。

  前妻存私房钱

  离婚后他卖厂还钱

  龚先生自称是一名“没有追求”的小老板,不像曾经的几位生意合作伙伴那样,为了利益,不择手段。而他对家人,对亲戚朋友,也很少计较得与失。他认为,只要生活能够维持下去就行了。

  “可能也正是因为我这种性格,所以前妻要离我而去,跟了我以前的朋友。”龚先生说,他和前妻来到主城区,一起打过工,后来开了厂,生意尽管做得不大,但在业内还是小有名气。

  一直以来,都是妻子在负责进出账目,他负责谈业务和管理厂子。2004年被骗,生意打倒,妻子提出离婚时,他才发现,自己这几年的辛苦经营,除了欠下工人5万多元的工资,就剩下一间破厂。

  变了心的妻子,很绝情,连儿子都不愿要。他知道,妻子存在娘家的钱,并没有交出来。但最后,他还是答应了妻子的离婚,认为自己还可以一切从头再来。

  离婚后,龚先生将儿子安排给姐姐照顾,随后卖掉工厂,还掉工人工资,到了广东打工。

  再婚签订协议

  日常开销有账可查

  “那一年,我想过自杀。”龚先生说,从一名小老板,变成打工仔,他很不适应。但为了儿子,也为了自己的生存,他开始没日没夜地干活,想挣点本钱,重新做生意。

  他有经营头脑,又有管理经验,很快得到了老板赏识,后来还给了他股份。尽管不多,但每年都有几万元的分红。龚先生一直想回重庆。

  去年,他辞掉工作,转卖了股份,回到重庆与老乡合伙开厂。就在重新创业期间,老乡介绍他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对方和他一样,离过婚,带着一名8岁的女儿。“她很大方,没有瞧不起我的意思,我们开始接触。”

  结婚前,两人签订了“婚姻协议”。按协议:家里大小开销由男方承担,包括生活费、家庭必要开支以及子女上学所学费用,但女方必须记账,花的每一笔钱,都必须要有交待。同时,女方不参与生意,不能用公款。此外,女方负责照顾男方儿子的生活。

  结婚4月散伙

  子女花钱是导火线

  龚先生说,妻子没有反对他的要求,两人今年8月登记结婚了。他以为,有了这张协议,就给自己的婚姻加了一把牢靠的锁。

  确实,妻子结婚后对他的生活照顾有加,儿子也特别喜欢他这位后妈。从老家接来很长一段时间,儿子都说要去看他妈妈。而现在,很少提这件事了。但问题,后来还是出在子女上。11月6日,龚先生回家,妻子说,钱用完了,去给她女儿报了一个班,需要花费8000多元。理由是孩子记忆力不好,需要培训。

  那一晚,两人闹得很僵。龚先生认为,现在生意不好做,两个月了才接几张单子,而妻子一用,就是几千元,而且还不提前给自己商量。他妻子则认为,不肯在女儿身上花钱,说明他没有接受她们,在这家呆下去没有意义。

  龚先生说,确实,那晚他冲动了。“但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儿子想换一台新的电脑,我都舍不得,钱这么用下去,怎么得了。”此后,妻子对家庭,不再像从前那样认真照顾。龚先生,对妻子也不再有求必应,在钱上控制了总量。妻子出去找了工作后,不吭声不出气地搬离了共同的家,将她的女儿托给了别人。

  上周,二人来到结婚的地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期间,没有争吵。登记后,两人回到了认识前的关系。

  “我也不知道,以后是否还有婚姻,现在我对自己都不信任了。”龚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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