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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06:50  华龙网-重庆晨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平均工资水平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对于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经过一年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起草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会议审议批准了这个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

  会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把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经费管理紧密结合,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种关系,积极稳妥做好工作。要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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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报告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偏低

  国家教育部日前发布的2008年《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指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

  报告认为,虽然教师基本工资实现了较快增长,但工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国家教育督导团的抽样调查显示,近50%的农村教师和乡镇教师反映没有按时或足额领到津贴补贴。

  抽样调查显示,2006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中学(包括初中与高中)教职工年均工资收入为17729元和20979元,分别比国家机关职工年均工资收入低5198元和1948元。“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律规定尚未真正得到落实。

  北京2.8亿缩小教师和公务员工资差距

  投入2.8亿元,北京就能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这个目标,北京有望在全国率先实现。

  北京市教委主任刘利民日前表示,目前北京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分配很不平衡,还存在一些收入很低的情况。对于具体要达到何种工资水平,他表示,各个区的具体情况将不尽相同,而实施的时间表则取决于财政方面的投入情况。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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