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青年报》报道,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采取多项举措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据预测,此次出台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等措施落实到位,将可在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为企业降压减负上千亿元,稳定上千万个企业职工就业岗位。
三部门采取的五大措施是:一、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二、统筹地区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四、鼓励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稳定职工队伍。五、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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