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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幅四处挂 感觉很“山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07:13  深圳商报

  

横幅四处挂感觉很“山寨”
在宝安北路,一栋楼面贴满带有商业性质的横幅。本报记者 胡嘉伟 摄

  年关逼近,各种促销宣传开始纷纷亮相,深圳大街小巷突然之间出现许多横幅。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说,过多的横幅占据了城市公共空间,有些成了视觉污染,应当加以限制和规范。昨日,本报记者上街对此进行调查,并请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横幅标语四处招展

  前不久,记者在福田、罗湖两区的主要道路上看到不少横幅标语,通过落款能清楚地知道悬挂单位。记者注意到,所有经营性横幅标语的悬挂单位基本上都是企业。

  上午9时30分,记者沿新洲路由北往南行,进入滨河大道后再向东行,远远就看到会展中心两座人行天桥上都挂着大型横幅,一幅是“2008中国(深圳)国际茶业及茶文化贸易博览会”,另一幅是“首届中国(深圳)国际工业设计节隆重举行”,十分抢眼。

  沿河路泰宁百货一带,有幅“中小学家庭教育辅导连锁机构——鹏翔英才教育”的横幅在阳光招展;笋岗路帝豪人行天桥上,记者看到一幅“第二届深圳时尚冬季购物节,秋冬服饰、绿色食品、工艺礼品,2008年12月6日~14日深圳会展中心7、8号馆”的横幅。

  沿途也有不少公益横幅、标语。在宝安北路,有“和谐笋岗,效益笋岗,绿色笋岗”、“人人参与控防,共建美好家园”、“文明驾驶——永恒的美,黑烟车举报热线12369”,落款均为笋岗街道办事处。

  园岭一带的小路两边,横幅标语也特别多。在园岭九街,记者看到的就有“铲除毒品祸害,造福子孙后代”、“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申办居住证”、“福田区劳动局、园岭街道办事处八卦岭劳动维权办公点”、“为侨服务,依法护侨,搞好侨务资源普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严禁施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营造守法经营环境,构建和谐文明社区”等内容的标语横幅。除两条没落款单位外,其余落款单位均为园岭街道办事处。

  百花三路、百花四路交叉路口的南天花园也有不少横幅标语,如,“红荔社区居住证受理点”、“接受祖国挑选,踊跃报名应征”、“德育重在坚持,文明贵在行动”、“使用燃气热水器要注意室内通风”、“各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员工集中申办居住证”、“严厉打击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等。除最后一条落款单位为福田工商分局外,其它均没有落款单位。

  八卦二路与八卦路十字路口附近,有两幅标语内容为“讲文明,树新风,争一流”、“齐抓共管,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没有落款单位,不知道是谁挂的。

  名目繁多随意悬挂

  昨日,记者从宝安区翻身路经新安路,至南头检查站,一路看到各处名目繁多的挂幅。人流较多地段和交通重要关口处,是横幅聚集之重地。

  在南头关,无论是出关还是入关,只要抬头就有广告迎面而来。南头人行天桥上也挂着数条横幅。宝安新安影剧院门前路边的防护栏上挂着5条长横幅,红底白字煞是耀眼。周边商铺也不甘落后,纷纷挂出“xx惊喜价”、“结业清仓”、“宠物医院二楼”等横幅。

  年底是销售旺季,不少商家在店门口拉起横幅大做促销。在宝安翻身路,一家客家酒楼在门口挂出一条“真情回馈吃100送30”的横幅,酒楼经理说,由于生意不好做,酒楼最近推出优惠活动,希望能拉升营业额。

  不少居民楼的阳台或窗户上也挂出条幅,字都很少,如“招租”、转让”、“家教”、“钟点工”等,倒也特色鲜明。记者按照一条“旺铺招租”横幅上的联系方式致电李先生,李先生说,通过中介能较快找到租户,但要付中介费,自己打出横幅既省事又便宜,有很多人看到横幅后致电咨询。

  横幅能起到广而告之的作用吗?市民钟先生说,优惠广告经常有名无实,不能太相信。市民徐小姐说,如果有人感兴趣,还是会注意到的。

  虽有标语难阻违章

  记者在龙岗区的采访路线是沙湾小关—丹平公路—平湖—龙西公路—龙岗中心城区—深惠公路—市区。总的看,龙岗区乱挂宣传条幅(横幅)的情况基本得到控制,能看到的数个条幅大多是政府宣传政策法规的标语,唯一醒目的广告横幅是挂在平湖街道办城区内几个过街天桥上的“华南城十省市品牌服装博览会”的广告。

  公共场所挂条幅是否有必要?记者采访的几位路人都表示,没必要,口号式的宣传没什么效果。龙岗法院门前有条龙岗交警大队的横幅,上书“走过春夏秋冬,安全永驻心中”。就在记者拍照时,一位骑车者逆行骑到标语前。附近一位老伯笑着说:“你看,标语是管不住人的。”

  政策法规

  挂横幅须要报批

  市公路局一位负责人说,单位挂条幅大多是为配合宣传,过段时间就撤掉,所以向公路部门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的不多。

  市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2003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户外设置非经营性条幅、标语、气球、彩旗、充气式设施等广告设施,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置横幅标语必须经过城管部门批准,并且只能短期悬挂,如会展中心的情况便是如此。申请批准悬挂横幅标语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即重大活动和市政府的相关批文,然后到市民中心二楼城管办公窗口提交申请。其他任何人和任何单位在路面上悬挂横幅标语,均属非法悬挂行为。政府部门为加强管理,确实有必要设置公益性横幅标语的,必须同样履行报批手续,否则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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