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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三十年:促进发展支持创新防范风险注重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07:2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中国保监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保险立法工作,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上进行了积极实践,为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保险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国特色保险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中国保监会高度关注法制环境的建设,大力推进保险立法工作,一系列推进保险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目前,以《保险法》为核心,两部行政法规和37部行政规章为主体的中国特色保险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在2002年对《保险法》进行第一次修改的基础上,启动了对《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工作。《保险法》修改草案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险行政法规方面,《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正式启动农业保险的立法工作,《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被列入国务院2008年的一档立法计划。截至目前,现行保险行政规章有37部。

  二、保险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通过立法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统筹协调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在《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修改过程中,坚决贯彻了既积极拓展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扩大资产配置空间,又强化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防范风险,切实维护保险资金安全的基本原则。二是统筹协调推进创新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在《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立法过程中,坚持简化审批,下放保险产品开发权限,允许保险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司自主开发适应本地市场实际情况的保险产品,将产品开发管理权归还市场,推动保险产品创新步伐;强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产品管理责任,明确保险公司、精算责任人和法律责任人在产品开发上的责任,切实加强对保险产品的监管。

  (二)积极适应保险业改革发展需要,从法律制度上确保切实加强改进监管,以监管促进和保障行业发展。

  一是强化偿付能力监管。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把偿付能力监管作为保险监管的核心,构建职责明确、统一协调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二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监管。通过制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强化公司内控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内控与合规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制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市场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保险经营中的非理性价格竞争、挪用侵占保费和欺诈误导行为,综合治理不诚信行为。

  四是加强资金运用监管。制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运作规则。出台《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扩大投资试点,拓展服务功能,增强竞争能力。

  (三)以人为本、监管为民,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保险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各项制度。

  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保证被保险人利益得到合理、有效的保护。为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专门增加了“信访渠道”一章,对落实行政公开、方便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作了相应规定。

  (四)立足保障和服务民生,通过立法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积极推动重点业务领域发展。

  通过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的立法工作,积极探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体系,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活动,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服务于社会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将发展养老保险的政策精神转变为立法,制定颁布了《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养老保险业务的监管,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五)坚持把立法质量作为保险立法工作的核心要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保险立法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从立法工作的客观规律出发,正确把握原则性与开放性、现实性与前瞻性的统一,努力提高保险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三是集思广益、凝聚共识,进一步扩大公众对保险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进一步提高保险立法的质量和水平。

  (保监会法规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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