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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加强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07:5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随着农牧区改革发展的加快推进和经济形势的变化,流动党员生产生活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更好地为党员和群众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迅速对流动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详细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尤其要注意了解当前经济形势下流动党员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还没有纳入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要及时编入党的组织;对流向比较集中的,流出地要主动与流入地联系,及时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要结合排查摸底,认真查验和补发《流动党员活动证》,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农牧区党组织要加强对外出党员家庭留守儿童、老人等的关心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返乡的流动党员,要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上为他们回乡创业给予扶持。元旦春节期间要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流动党员活动,尤其要帮助生活困难的流动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大力推进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县(市、区)要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要建立党员服务站,村、社区要依托党组织活动阵地建立党员服务点。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送学上门、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在流动党员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对未返乡的流动党员,可以采取邮寄学习资料、督促他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学习活动等方式,抓好学习教育。要组织流动党员开好组织生活会,征求他们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深入开展克难奋进、创业发展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引导广大流动党员在鼓舞士气、坚定信心,自我发展、带头发展,服务民生、维护和谐上发挥表率作用。城镇(街道)党组织要引导流动党员带头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开展技术创新、带头服务职工群众。农牧区党组织要利用当前党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向流动党员介绍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引导流动党员把市场信息、创业资金、发展项目等带回家乡,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

  通知还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宣传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和抓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党组织为流动党员和群众服务所取得的成效,宣传流动党员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所取得的成效,形成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广大流动党员亮身份、显作用、树形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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