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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为作家成上榜富豪醋意大发

  2008中国作家富豪榜日前新鲜出炉。80后作家郭敬明以收入1300万元再度登顶,以《皮皮鲁全传》闻名的儿童文学家郑渊洁紧随其后,杨红樱名列第三。(12月1日《长江商报》)每一回榜单推出,接踵而至的必是口水争议。笔者在网上看到,有网友甚至称这样的榜单是对文学的“骚扰”、“调戏”,“作家不能做金钱的奴隶”。

  持这样的观点,多半缘于潜意识里对作家先入为主的形象界定。一直以来,作家似乎就是清贫的代名词,愈清苦才愈显境界。这其实是对中国古代作家们“耻于提钱”的一种误读。文学史上,从来不乏鼎鼎大名的“作家富豪”,他们一字千金,生活富足,并赢得生前身后名。东汉司马相如的一篇《长门赋》“得黄金百斤”,章太炎一联“寿序”,“付三万银洋”……贵如黄金的文字,自然也能在当代重现。今时作家富豪榜单的推出,正是一个佐证。

  作家和富豪并非不可相交的两极。作为劳动者,作家靠写字吃饭,天经地义。而一旦出版的作品在市场大卖,受到公众追捧,便能赚取大把的稿酬版税。市场经济时代,作家走向市场,在商业大潮中追风逐浪,已成无可逃脱的宿命。作家富一点,并不是坏事,更不必醋意大发,认为作家成“金钱的奴隶”。他们的作品畅销,哪怕赚再多的钱,来路正当,也值得尊重,至少不该鄙夷。

  与国外的一些作家相比,中国作家其实并不算富裕。比如《哈利波特》的作者罗琳,堪称世界最富有的作家。有报道称2007年她每秒钟的收入超过5英镑,全年的收入共1亿7千万英镑(约3亿美元)。在这样天文数字面前,国内的作家富豪中排名第一的郭敬明也会相形见绌,自叹弗如。当然,国情不同,加上作品的差异,这未必有太多可比性。但即便同为劳动者,作家与一些企业家、官员的收入也存在明显差距。显然,放眼整个社会,中国的作家富豪并不算多,更不算太富有。在同样合法的前提下,我们似乎没有多少理由质疑作家用才智汗水发财致富。

  很多时候,公众习惯将作家视为精神产品的生产者,过于强调其精英角色、知识分子身份的教化功能,而对作家收入这一正当吁求并不看好。某一天作家突然闯入富豪榜,岂不让人大吃一惊,愤愤不平。在笔者看来,这还是一种习惯上的道德偏见。一些人总喜欢将作家与崇高、道义等等联系起来,以为他们该有某种必然的社会责任担当。这样的想法在特定的语境下固然有一定合理性,但并不能据此就无视作家对物质财富正当获取的权利。道理很简单,作家也是要靠柴米油盐过日子的。

  有新人突围上榜,有人身价下跌出局,还有人执著创作,却从无登榜机会。当越来越多的作家在“文学价值”和“市场认可”间找到了合理的契合点和中间地带,作家财富格局的嬗变便成为一种必然。一份作家富豪榜单的背后,在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中国作家的群体生态,特别当下图书市场冷暖和公众审美口味。在此意义上,即便是以娱乐化的心态来解读,这份榜单也非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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