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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杀手”一审获判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11:49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 5年内夺命11条的吴廷东(见本报今年3月19日报道《凶残成性!五年内夺命十一条》)一审获判极刑!记者近日获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了上述判决,吴廷东涉及的罪名为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吴廷东一案涉及人命较多,而且牵扯到四川宜宾市原政协常委邬桂华买凶杀人,因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吴廷东涉嫌杀害的人员为11人,但因其中一名被害的摩托车拉客仔尸体无法找到,因此检察机关对此未予认定。

  吴廷东连环杀人案于今年3月18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10月底的一天晚上,因为钱财、感情等琐事,吴廷东就与同伙“长毛”(在逃),在观澜一处出租屋动手杀死了自己的同居情人唐某,并于次日杀害了唐某的女儿。时隔近7年之后,2006年11月30日,深圳警方才在废井里找到唐氏母女的尸骨。

  2000年3月,吴廷东与涉案人叶某等5人合谋抢劫。当时,吴廷东、叶某以租车到观澜拉货为名,在龙华租乘许某的人货车。他们持刀控制许某并进行捆绑,把车开到一水库堤坝边,用钢管猛击许某头部致其昏迷,搜走许某身上财物后,又将许某扔进水库致其死亡。2001年2月20日,吴廷东与另两名被告人张华贵、陈宗荣租乘被害人董某驾驶的一辆人货车,吴廷东用钢丝勒死董某。2001年3月3日,吴廷东、张华贵、陈宗荣等人故伎重施,租用被害人吴某的人货车,并用钢丝将吴某勒死。

  据指控,2001年10月的一天,吴廷东杀害一名摩托车拉客仔后,怀疑同居女子赵某发现其杀人行为,遂将赵某勒死,之后又把怀疑已知情的赵某妹妹骗来一并杀害。

  2001至2002年间,吴廷东两度充当杀手,夺命两条,其中一宗为轰动全国的宜宾市原政协常委、雅风集团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邬桂华雇凶杀人案。

  2003年初,吴廷东因与邓某之妻通奸等原因而记恨邓某。同年6月27日,吴廷东约见邓某,在其公司宿舍趁邓某不备,通过锤击、扼颈等手段,致邓某死亡。2003年7月,邓某尸体被发现,吴廷东随即被抓获归案。

  昨天,同案犯张华贵、陈宗荣、夏太勇也均被法院分别以抢劫罪或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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