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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试行机关雇员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13: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江门讯 记者饶新一报道:记者近日从江门市政府获悉,江门市行政机关人事制度改革有大动作,江门市政府日前联合签发了《江门市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将江门市直机关所有非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统一纳入雇员制的范畴。《试行办法》将于明年初实行。

  雇员制将江门市直机关采用聘用合同管理的所有非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统一纳入雇员制的范畴。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受雇雇员分为两种:高级雇员和普通雇员。高级雇员主要是一些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主要从事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普通雇员主要指政府机关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或完成单位内部辅助性、操作性工作和后勤服务而雇用的人员。高级雇员实行协议工资,而普通雇员的工资则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按不同的岗位实行不同的工资标准。两种雇员均实行年薪制。两种雇员除保密单位外均向社会公开招考,受雇后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合约。雇员在受雇期间不得“炒更”。

  《试行办法》规定:江门市人事局是雇员的主管部门,雇员由用人单位雇用,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雇用雇员应当向社会公开招考,因工作需要不宜公开招考的职位或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市人事局同意,可通过其他选考的方式雇用。《试行办法》还规定:国家机密岗位不请雇员;高级雇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普通雇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雇员的短期合同为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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