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西12月22日讯(通讯员周拥军孔祥立)12月19日,湘西自治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级领导公务活动的通知》,严格规范州级领导公务活动。
通知规定,由州内举办的、各县市、州直各单位组织或承办的和外地来函、来电邀请州级领导出席的节日、庆典、会议及各项公务活动,由州委办公室拟出州级领导出席各项活动的具体方案,报州委主要领导审批;到外地学习、考察工作,由州级领导所在单位将考察时间、地点及内容书面送州委办公室,报州委主要领导审批;不参加一般性的剪彩、奠基、颁奖等庆典活动,若确因工作需要,由邀请单位或被邀请州领导所在单位向州委办公室提出并报州委主要领导审批。
州级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不得警车开道,不搞边界迎送,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州级领导出席部门举办的一般性会议和活动,原则上不通知新闻单位作公开报道。对需要公开报道的公务活动,主办单位应提出报道的意见呈报州委宣传部,由领导审定后方可报道。
稿源:红网 作者:孔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