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实现全覆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2:03  淄博新闻网

  日报讯 去年11月7日,76岁的周村区航北社区居民王忠英领取了481.96元的医疗报销费用,成为全市首位享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的居民,那时她到医保处缴纳医疗保险费后的第八天,距我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也仅一个多月。而现在,像王忠英老人一样,全市有57.48万城镇居民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为18325人报销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金额达到3553万元。

  2007年,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79个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城市之一,同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并制定了《淄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将我市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未满18周岁的未入园、入学的少年儿童和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全部纳入了参保范围。为增强政策吸引力,市委、市政府对各种参保居民都实行了医疗保险补贴,特别对老年城镇居民给予最大限度地照顾。城镇居民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后,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到3万元,平均报销率达到55%。

  将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实现全民医疗保障,是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又一次新的跨越。劳动保障部门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快推进这一惠民政策,让广大城镇居民充分了解政策。327个参保登记点敞开大门热情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定点单位遍布全市,让广大城镇居民享受到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2008年1月31日,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络系统开通,并发放城镇居民医保卡,此后,市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调度会,通报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度情况,制定进一步加快推进的工作措施。9月份开始,市劳动保障局开展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万家百日攻坚战活动,努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今年12月份开始,我市又将驻淄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范围,从2009年起享受医保待遇。

周荣顺 李刚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