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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始实行社区居家养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2:09  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 (记者沙红翠 通讯员王立水 周永)破解养老服务难题,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保障老年群体中的低保特困老人、困难优抚对象中的老人、子女残疾无人照顾的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以及80岁以上空巢老人为重点,实现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养老服务形式。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城区的60岁以上、具有居住社区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低保特困老人、困难优抚老人、子女残疾无人照顾的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以及80岁以上省内无子女照顾的空巢老人。

  据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对独居老人、困难空巢老人定时上门探视,了解记录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组织开展阅读书报、文体活动、谈心交友、心理咨询及疏导等活动。还要根据老人的需求,帮助联系有关专业机构或人员上门提供维护、维修等低偿服务。

  据介绍,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和有偿、低偿服务相结合的办法。政府购买服务指各社区居委会负责聘用居家养老服务护理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另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将尝试探视服务、家庭式互助养老服务和帮助老年人联系社区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符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老年人,自愿要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由本人或亲属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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