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
作为乡镇企业前身的社队企业在总体上已初具规模。
□1978年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村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
□1979年
国务院颁布《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社队企业的地位、作用和发展方针。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了社队企业的发展。
□1984年
中央4号文件决定将社队企业改名为乡镇企业。随着中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突破了只能社队办企业,不许农民经商以及“三就地”的限制。此后5年,乡镇企业高速增长。
□1989年
由于经济紧缩,乡镇企业投资减少,增长速度放慢。在1989年至1990年,许多乡镇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几百万乡镇企业职工又回到农田。
□1996年
《乡镇企业法》出台,并于1997年开始实施。1998年开始,全国范围内的产权改革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