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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可预测 不能乱预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3:26  华龙网-重庆晨报

  此外,昨日提请二次审议的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保留了有关地震预报的规定,原修订草案中关于地震“预报”的表述,也改为了“预报意见”。

  10月提请初次审议的草案一审稿曾对“地震监测预报”做了规定。但有些常委委员提出,地震预报还是世界性科学难题,本法不宜对地震预报做硬性规定,建议将“预报”的表述改为“预测”。

  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介绍,有些常委委员和国务院法制办、中国地震局建议,保留修订草案中关于地震“预测”和“预报”的规定,认为地震“预测”和“预报”的性质不同,“预测”属于科学探索范围,是经过监测、分析论证对可能发生的地震得出的研究结果,因科学水平的限制,“预测”应允许不准确。“预报”涉及政府决策,以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和开展相关的应对工作。

  修订草案关于地震预报的规定,延续了现行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1998年发布施行的《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的规定,是可行的,以不做改动为宜。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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