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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男子不愿搬“赖”在女友家三年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3:27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澜)男女朋友分手后,女友向法院起诉,要求男友搬出房屋。男友不干,认为自己出了房屋装修费等。双方扯了三年皮,男友还是“赖”在女友家。

  记者日前从九龙坡法院执行局获悉,近日执行局对这名“老赖”男友,进行了强制执行,法官将他带回法院,法警将其个人物品全部搬走。

  张红和李涛曾是男女朋友,但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而分手。2005年6月,张红来到法院起诉,并出示房产证,显示房产在自己名下,要求李涛搬出位于杨家坪兴胜路的房屋。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并在该房屋门前张贴搬迁公告,要求李涛在2006年4月20日前搬走。但李涛不干了,也把张红告到法院。

  李涛认为,这套房屋自己出了首付款,而且缴纳了按揭费等,共计22万多元。在搬迁前,张红必须把这22万元还给自己。

  九龙坡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张红返还李涛旧电脑一台和现金300元,驳回了李涛的其他诉讼请求。李涛不服,向市五中院提出了上诉,但是他却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用,五中院做出裁定,裁定李涛自动撤回上诉。

  法院再次要求李涛搬出兴胜路的房屋,李涛当起了“老赖”,拒绝搬迁。

  近日,九龙坡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洪带队,来到该房屋强制执行,将李涛带回法院,随行的法警将李涛的私人物品全部搬走。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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