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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危急患者可不经家属签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4: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侵权责任法草案是在2002年12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时隔6年,侵权责任法草案再次提请审议,草案明确规定了产品缺陷、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以及动物致人损害等方面的责任确定、赔偿标准等等。

  抢救危急患者可不经家属签字

  对于这一规定,其实广州市卫生部门早就有类似规定,记者从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多家市属医院急诊科了解到,只要接到广州市医疗急救中心出车通知,医院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接回伤者。如果一时难以找到家属签字,急救医生会向医务部门汇报,必要时由医务部负责人签字手术。这项规定在广州已经实施多年。

  “达标排污”也须承担责任

  专家指出,这表明环境污染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这对推动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草案规定,环境污染责任的举证责任全部在排污方,包括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草案规定,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排污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幼儿受伤幼儿园或担责

  草案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雷坤、新华社)

  草案提要

  抢救危急患者可不经家属签字

  首次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明确规定

  确立缺陷产品警示和召回制度

  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使用人担责

  网民侵权,网站或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高危作业伤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患者未尽到义务造成误诊,医务人员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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