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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年前孤本结婚照只值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4:37  华龙网-重庆晚报

  照相馆:行规只赔冲洗费 照片主人:情感物品金钱难衡量

  本报讯 想翻新48年前的结婚照,以表达对已故爱人的思念,不料照片被相馆老板弄丢。照相馆愿按行规赔偿20元冲洗费,照片主人不答应:“寄托情感的结婚照花再多钱也买不到。”

  昨日,家住沙坪坝区小新街49号的陈淑敏十分焦急,她说,21日,女婿赵某把她48年前的结婚照拿到一家叫韵艺的相馆翻新。昨上午,赵某到相馆取照片,老板小刘称那张老照片丢了。

  小刘表示,除退还已预付的20元翻新费外,按行规另外赔偿20元,赵某当即拒绝。赵介绍,岳母今年72岁,和岳父都是江苏人,早年因工作关系迁居重庆,老两口感情深厚。去年,岳父去世,岳母伤心很久。后来,岳母翻出以前的结婚照,想翻新并放大。赵介绍,那是二老的第一张合影,弥足珍贵。

  陈婆婆得知结婚照丢失,十分着急。“那张照片无法用金钱衡量。”婆婆的儿女们也表示,弄丢珍贵照片的相馆只赔20元,她们情感上无法接受。“一张老照片承载了很多的情感,它的价值无法用钱来衡量。”

  昨下午,小刘告诉记者,他已和家人找遍所有角落,没发现那张照片。“责任我不会推,但希望有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小刘说,如果以后找到照片,一定马上给陈婆婆送去。

  业内人士、重庆春秋彩扩负责人翁静介绍,过去洗坏胶卷,一般是以胶卷价值的整数倍进行赔偿,考虑到顾客的情感,具体情况具体协商。对于顾客提供老照片、老底片等珍贵物件,她们一般采取让顾客立等取件的办法,避免存留珍贵物品。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继维律师事务所邓继维律师介绍,对于照片这类寄托情感的物品怎样折价,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因此发生纠纷,可根据“公、序、良、俗”等社会习惯协商解决。

  记者昨日截稿前了解到,双方最后以200元的赔偿金达成协议。

  记者 贺怀湘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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