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天府广场、春熙路周边区域 禁止非法聚集

  本报讯(记者 杨柳)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出《关于加强天府广场、春熙路周边区域治安管理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天府广场、春熙路周边区域举行未经批准的各类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以及自发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区域范围 通告中所指天府广场、春熙路周边区域的范围是:东至蜀都大道与红星路交叉路口、东大街与红星路交叉路口;西至人民西路与东城根街交叉路口、东御街与东城根街交叉路口;南至人民南路与陕西街、梨花街与大业路交叉路口;北至人民中路与羊市街交叉路口、提督街与顺城街交叉路口、总府街与总府路交叉路口以内的区域。

  申报规定 在天府广场、春熙路周边区域举行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和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其中,举行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要提前15天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进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的规定,提前5天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违规处置 对违犯通告规定,在天府广场、春熙路周边区域举行未经批准的各类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和自发聚集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驱散。对为首组织者、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强行带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