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山西晚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大同市纪委获悉,山西省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后,灵丘县一名县级干部和一名科级干部因主动申报个人问题,被免予处分。
灵丘县此次进行申报的两名机关干部原为企业领导人员,后根据工作需要进入县机关工作后,一段时间内同时领取企业薪金和机关工资,并且在企业参资入股。在大同市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后,二人对照国家政策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存在的问题,将担任公职以来在企业所领取的77076元薪金全部退出,并退出企业股份300万元。
鉴于这两人主动申报,态度良好,退缴积极,纠错到位,经大同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研究,对两名同志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