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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商事纠纷有了专业“和事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6:59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徐强)经市政府批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昨在中银大厦挂牌成立调解中心,成立后的调解中心将为商事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快速、有效的解决平台。深圳市副市长卓钦锐为该中心揭牌。

  卓钦锐表示,设立华南调解中心,推出商事调解与商事仲裁紧密结合的争议解决新机制,减少对抗,追求和谐,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有益实践。它将为中外当事人在深圳自愿选择调解方式解决商事纠纷提供了权威性的专业平台,这也是对我市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重要补充,它将有利于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有利于迅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有利于当事人合作关系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节省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缓解社会矛盾,有利于构建和谐深圳。

  据了解,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形成科学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要建立解决纠纷的工作机构,要更多采用调解方法,处理平等主体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响应中央和深圳市政府的要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应运而生。

  成立后的调解中心,鼓励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之前或之外进行和解,并通过与仲裁规则的有效衔接,快速赋予的和解结果在包括我国在内的143个《纽约公约》成员国均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帮助当事人以更省时、更省事、更省心、更省钱的方式解决各种国内和涉外商事争议。这种更和谐、更快捷、更有效、更低成本的商事争议解决新机制,将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仲裁与调解业务更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面向全国,面向全世界,为当事人在深圳解决商事争议,提供更多的选择。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总会设在北京,它是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商事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4年5月6日的决定,于1956年4月设立。198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成立,它面向华南地区、港澳台及海外提供商事仲裁服务。调解中心的成立将使华南分会的职能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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