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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第一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7:40  大河网-大河报

  

人肉搜索
□央视记者李静李季春李伟鄢琳

  31岁的女白领在博客中透露出自杀的计划,并且留给自己生命的倒计时是2个月。博客中纪录了她自杀前的心路历程,讲述了第三者的出现和绝望的婚姻。女白领两个月后自杀了,她的丈夫王菲因此成了网络全方位搜索、攻击的对象。

  2008年4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诉讼,而当时在旁听席上的很多人的反应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他们关注的这一事件的两个主人公王菲、姜岩是一对夫妻,事件的起因是妻子姜岩在自杀殉情之前,把自己描述心路历程的博客公之于众,王菲因此成了网络全方位搜索、攻击的对象,进而引发了这起民事诉讼。

  女白领自杀殉情

  “从今天开始,到未来的两个月间,这里记载的将是我最后的日记,两个月后是我离开的日子……”这是姜岩写于2007年10月28日的一段博客。据了解,姜岩是北京女孩,31岁,在外企工作,有着不错的收入以及让人羡慕的生活。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她这么决然地选择要离开,而且留给自己生命的最后期限是两个月?

  2007年10月28日,姜岩在博客中写道:“这一天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很普通的一天,然而在我而言,这是标志性的、无可取代的一天,你那么漫不经心地对我说:‘我现在喜欢上一个女孩儿。’”

  姜岩和丈夫王菲是通过网络认识的,经过5年的恋爱,在2006年年初结婚。姜岩1976年出生,比1980年生人的王菲大4岁。两个人除了年龄,在知识背景上也存在着较大差距。姜岩的父母亲都是大学教授,本人毕业于外交学院。而王菲虽然也是北京人,却没有学历。两个人的结合开始曾经遭到姜岩家人的质疑。

  王菲说,结婚的时候自己只有25岁,由于痴迷计算机,初中毕业后他就辍学了。认识姜岩后,在姜岩的支持下,他去广告学校进修了学业,毕业后留在北京的广告公司工作,几年下来就做到了创意总监的位置。

  婚后,王菲在北京东四环繁华的商业区购置了住房,姜岩也在一家外企干起了白领。也许是年龄差距,也许是价值观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婚姻矛盾一步步升级。2007年10月,王菲选择了离家出走。

  姜岩在博客中描述了当时自己的心境:“每次到楼下,都会下意识地抬头看一眼24层的窗户,总抱有1%的希望那里有盏点亮的灯,但是冰冷的现实,那个不告而别离家出走的人,何尝在乎过我的感受。”

  而王菲说,是他的一次生病,让他下决心离开了这个家。“当时我印象特别深,我打车去中日友好医院,司机50多岁。我给我父亲打电话,没有给姜岩打电话,她老是说我装病,我那个时候有垂死感,不能呼吸,我对父亲说您不要挂电话,您在身边就可以。”

  对此,姜岩的同事提供了另一种说法:“她说王菲病了,2点多打车陪他去协和医院看病,到那儿以后医生说没事儿,他又说不想回家想坐在马路上,她就一直陪他在马路上坐到5点多。”

  对于两种不同的说法,无法再去求证,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这次患病让两个人的婚姻产生了裂痕。

  王菲说,在患病期间,另一位女孩给了他更多的关怀和照顾。这个女孩正是姜岩在博客中提到的王菲所喜欢的女孩。王菲对此没有异议:“我有我的选择,她是一个很贤惠的女孩儿,她24岁,手上都是茧子,为什么?干活!现在这样的女孩很难找。”

  对于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外人没有办法判断谁对谁错。而在随后的日子里,姜岩的博客中记录了这段时间她和王菲见面的情况:“昨晚几乎整宿未眠,我一直在想要不要去见王菲,就算死马当活马医吧,总要垂死挣扎一下。星期三晚上再一次跟王菲见了面,无论他怎样地不情愿,我坚持,因为事情不可以这样拖延下去。果然,王菲仍然是一副茫然的表情。问到想法,只说没有。问到打算,只说不知。问到将来,只说没想。我也不过就是陪衬而已,怎么值得去费心,哪需要在意我的想法。这就是和我交往了5年、结婚近两年弃我于不顾的人了。”

  王菲说,见面的时候,他就很紧张。“女人看着可怜,男人会有一种怜悯,他不会舍掉你不要了。我没有那种感觉。她也不掉眼泪,什么都没有,给我分三个路走:‘你什么都不要,你走;另外一条,你踩着我尸体过去;要不然,你回来。’两个人那时候都闹得不行,没办法一块儿生活了。”2007年12月26日,对于这段婚姻,王菲最终选择了放弃。

  姜岩则做出了另外一种选择。她在博客中最后贴出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正是她认为的王菲和第三者的合影。她还给出了这样的注解“谨以此纪念我失败的婚姻和人生”。

  姜岩的同事说,姜岩眼里不会揉沙子,她对婚姻很忠诚,要求对方也要忠诚。

  2007年12月27日,姜岩在家中吞食安眠药自杀。自杀前,她将记录两个人恩怨的博客向公众开放。也许是命运垂青,姜岩的博客被网友及时发现,并迅速通知了姜岩的家人。

  在大家的安慰下,姜岩的情绪在慢慢恢复当中。2007年12月29日,新的一年就要开始了,家人期盼着这个新年能给姜岩生的希望。然而一件始料不及的事情再次瞬间改变了这一切。当时,姜岩的姐姐在卫生间听见姜岩很激动地和王菲的父亲通电话:“她说‘你们不用来了’。”这是姜岩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声音。随即,她从24层的阳台上跳下。

  丈夫遭“人肉搜索”

  姜岩去了,可是她的博客却在网上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短短几天之内,姜岩的死亡日记在天涯、网易、百度、猫扑等全国大大小小上百个网站上迅速转载。姜岩事件也迅速成为2008年年初网络上最热的一起焦点事件。

  在网络上大家除了对姜岩表示惋惜外,更多的人把矛头直接指向了王菲。面对网友的指责,王菲说他曾经试图在网络上对事情的经过做一个声明,但是他的声明很快就被网友更激烈的谴责声淹没了。

  而姜岩的姐姐在网络上透露的一个信息,更是将网民们对王菲的口诛笔伐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姜岩的姐姐介绍,姜岩走后,王菲一直没有露过面,以至于没人在姜岩的死亡证明上签字。所以20多天过去了,姜岩还迟迟不能下葬。

  王菲说:“没有一个人面对这样的事情会置之不理,我第一时间去了殡仪馆,也就是(事发)第二天。不下葬并不是因为我不出来签字,而是两家在谈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比如赔偿金额、墓地等都在协商。”

  在姜岩离去后的第28天,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姜岩也等来了安息。但紧接着网友们开始了新一轮的质疑:王菲为什么没有来见姜岩最后一面?

  “其实,追悼会的时候我是原本做好准备要去的,因为据我得到消息就是去的人太多了,她的同事、朋友,还有网友,怕当时起冲突或者出现更大的事情。”

  谁也没有想到,正是由于当时王菲的不露面,引发了网络上一场更大规模的声讨。网友开展了对王菲以及所谓第三者的“人肉搜索”。王菲和第三者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以及手机号码迅速被搜索出来。甚至有网友按照搜索出的地址,直接找到王菲的父母家,并在王菲父母家的门口写下了这样的标语:“无良王家逼死贤妻”,“逼死贤妻血债血偿”。

  王菲说,在他和姜岩的婚姻中,无论他有多大的罪过,他父母都不应该成为受害者。自己那段时间都不敢出门,他去看望父母也都是选择在晚上。但是紧接着发生的另一件事使他选择走向法庭。“我出门的时候都会看看楼下有没有不认识的人,然后再出门。我母亲也是一直在叮嘱我。我已经走了很远,听见有人叫我小王,回头一看,我母亲在追着我,她在街上连自己孩子的名字都不敢叫。”

  记者几经辗转,找到了王菲的父母所居住的小区。王菲的父母不在,记者还是在他们家门口的墙面上发现了重新粉刷的痕迹。

  丈夫告网站胜诉

  王菲最终把登载网友评论最多的3家网站告上了法庭。开庭当日,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和媒体早早地等在了法庭的门口。

  庭审开始后,原告王菲并没有出现,坐在原告席上的是他的代理律师。而坐在被告席上的是对此事关注过的三家网站大旗网、天涯社区网以及姜岩的大学同学张乐奕建立的北飞的候鸟网站。

  王菲的代理律师介绍,按照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站对于违法信息具有删除的管理义务。

  然而,对于网络上出现的诽谤、侮辱的言辞是否侵犯了原告王菲的名誉权,被告方提出了不同意见,这个案子非常简单,就是一个人做了一件坏事,社会公众知道了,对他进行了谴责。名誉不是美誉,名誉是对一个人的言行作出的相当的社会评价。王菲只是获得了一个和他言行相当的名誉权。

  2008年7月7日,本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又一次开庭。这次,原被告双方争议的另一个焦点问题是,网友通过“人肉搜索”,将王菲及其家人包括第三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公布在网上,是否构成了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王菲的代理律师还表示,目前不仅王菲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还因为这些网络舆论丢掉了工作。他觉得这个责任也应该由被告方来承担。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工资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3.5万元。

  作为被告之一的“北飞的候鸟”网站创始人张乐奕提出,他建立的“北飞的候鸟”网站名字和姜岩的博客名字相同,这是为了纪念姜岩,在网站上主要刊登姜岩家人和朋友纪念性的文章,根本不存在侵权。另外,他觉得网络舆论恰恰是对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一种补充方式,正面力量是比较大的。假设没有任何人把这件事情登到网上,可能谁都不知道。不管怎么样,王菲应该受到一些谴责。如果没有网络,谁去谴责他。即使做错了事情,可能他还是很安然地过自己的下半辈子。因为他可能并没有触犯法律。法律没有规范那么细,但是他确实做错了,他触犯了道德,就要有另外的一部分力量来规范。

  网站的管理者还提出,原告方指出的问题都是网友发表在各网站的论坛或者博客里的内容,网站的主要功能是给网民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有些内容网站也是无从判定的,因为网页的更新率是以秒的速度在进行。

  此案经过三次开庭,最后法官试图用调解的方式为本案画上一个句号。然而这种提议,原被告双方都没有认可。

  12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乐奕、大旗网被判侵犯王菲隐私权、名誉权,共赔偿王菲精神抚慰金8000元。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王菲起诉前已将网站上的相关帖子删除,法院认为,其已履行了监管义务,不构成侵权。

  法院在庭审后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互联网网站及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并进行合理引导。

  专家说法

  具有争议的人也有名誉权

  张绍刚(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王菲提到了一些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比如名誉权。也有网友说,像这样一个人何谈名誉,他已经名誉扫地了。那么从法律上来讲,王菲有没有名誉权?

  王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菲当然有名誉权。即使在这个案子当中他是非常具有争议的人,不管他具有什么样的错误,其他人不得以侮辱或者是诽谤的方式来侵害他的名誉。

  张绍刚:被告律师在辩护时说,名誉不等于美誉。这种说法成不成立?

  王涌:这种说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立。本案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殊性:第一,它是发表在网络上的言论。第二,它是针对具有私密性很强的私人生活的评价。

  网络的特点本身是匿名制的,从一般人对于网络言论的预期来看,并不同于报纸等传统媒体发表的言论。网民一般来说会抱着一种并不很认真,带有一种游戏的心态来观看。从这个角度来说,网络上所发表的言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法律在判断的时候,只有当这种行为明显地、严重地对他人名誉构成了侵害,有严重的后果,才可以或者才适合将其定性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至于一般的言论,即使这些言论有一些出格、过激,也应该采取一种比较宽松的方式来对待它。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限度。其中有一个限度就是网民不能把网上这种自由言论的行为扩展到现实生活当中,不能骚扰他人生活,或者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本案当中,像采取油漆刷标语等方式,那也是对当事人其他权利的一种严重侵害。

  “人肉搜索”不能过激

  张绍刚:这个案子有难度,因为它毕竟涉及一些网络上的言论,同时这个案子引起关注还因为它在使用一个这些年逐渐被大家熟悉的网络行动“人肉搜索”。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解读“人肉搜索”?

  王涌:网络功能无非有两种:一种是娱乐功能,还有一种是公共批评功能。在谈到“人肉搜索”这样一些网络上的新兴事物和活动时,其实应该把它的正当性定位在公共批评上。如果从公共批评这样一个基本概念出发,我们来认定批评者以及网站的言论或者过激行为的法律后果时,就有了一个出发点:我们一方面要肯定,在认定其法律责任时,应当采取一种宽松的态度;另外一方面,因为网民的身份非常复杂,我们也要防止有人利用这样一种形式达到一些不正当的恶意侵权。所以,我们也要筑起一种防线,对其中的严重行为,严厉地追究法律责任。

  张绍刚:如果法律予以干预的话,谁应该为不适当的披露承担责任呢?是具体的某一个网民还是网站?

  王涌:从法律上来说,谁做出的不法行为,谁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网民尽管数量巨大,但是我们不能说法不责众就不追究他们的责任。

  这里面还涉及网站的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如果网站的管理者发现有明显的侮辱和诽谤他人的言论应当及时停止传送、予以删除。如果就事论事发表一些过激的言论,网站没有删除,我认为这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一些帖子如果毫无根据地辱骂、谩骂,作为一个专业的网站管理者应该能够判断。

  张绍刚:“人肉搜索”是个新鲜事物,目前并没有对“人肉搜索”行为如何运行的法律规范性描述。在这一前提下,我们要确认一点,“人肉搜索”是把双刃剑。有时候它能够起到积极的社会推动作用,但有时候它可能会伤及无辜。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搜索链条当中的一个环节,每一个环节应该怎么运行,每一个环节应该怎么保持自己的善意,可能是给我们所有人提出来的一个问题。

  刘静整理

  姜岩生前贴出的最后一张照片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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