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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喜事伴着烦心事 找到新工作不知该选哪种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7:4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朱先生今年42岁,这个月他找到了一份工作,可这件喜事也给他带来了烦恼。朱先生说:“原来我是个‘低保户’,根据民政部门的政策,今年8月免费参加了2009年度的西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在,我找到工作了,单位要给我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那我还能享受居民医保吗?如果不能,可以退钱给我吗?”

  就朱先生的问题,西宁市社保局居民医保科的刘科长说,像朱先生这样的情况可以继续享受居民医疗保险。“朱先生今年8月缴纳了2009年全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这部分钱是不退的,他可以享受2009年度的居民医保。他的单位如果给他交纳职工医保,他就不能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朱先生说,“我今年42岁了,还有10多年就要退休了。职工医疗保险必须要交够25年,退休之后才能享受,我就算在这个单位干到退休,年限也不够。那我可不可以在退休之后转而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呢?”

  对此,刘科长解释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之间的转保制度还没有出台,原则上讲,市民只能参加一种医保。对于朱先生这种情况,如果他能在这个单位干到退休也就交了13年的保险,朱先生再把差的几年交齐,退休后就能享受职工医保了。如果他经济条件有限,退休后可以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者:赵睿)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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