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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全国首次公开审判的助理审判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7:54  法制日报

  1993年9月7日,数十名群众旁听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也就是从这一天起,中国法院的大门第一次向普通社会公众敞开。

  那一天,张华以助理审判员的身份参加了这个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加快,民事纠纷日益增多,但由于硬件建设及历史原因,法院大门始终没有对当事人以外的群众打开,“神秘”是群众对法院最直接的印象。1993年9月7日,当法院的大门终于开启时,迎来的是座无虚席的群众。

  以下是张华对当年承办中国第一次公开审判案件情况的讲述:

   第一次公开审判很紧张很新奇

  “案外人要参加旁听,须经审判长同意,包括记者录音、录像等;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准喧哗、吵闹……下面请法官入席,全体起立”。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便拉开了法庭审理的序幕,接下来我和另一名审判员及该案的审判长王辉一同走进了法庭。15年后的今天,法官经历这样的法律程序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可在15年前,当我第一次经历这个场面时,心里还是挺忐忑不安的,事后我问了王辉,他当时也有着同样的心情。

  那天公开审理的是一起车辆买卖纠纷案,两个人合伙用辛苦攒下的钱从一男子手中买了一辆面包车搞运输,却没有给车辆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一个拿着合法证件的人找到这两个人,说他是车主,由于卖给他们车的那个男子一直没有把车钱给他,所以他要以车主的身份把车开走。于是这两个合伙买车的人就把车主和卖给他们车的人一起告到了法院。在当时来说,这类事情挺普遍的,因为当时老百姓就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理儿,过户登记的事情压根儿不知道,吃亏了才知道找法院评理。

  当时双桥法庭二层的大法庭里座无虚席,旁听席被一圈栅栏围着,其中有当事人的家属、邻居,也有法庭附近的居民和高校的师生,还有多家媒体的记者。我注意到在场的所有人都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不停地观察着法庭,观察着我们法官,观察着这里昔日不曾熟悉的一切。

  我坐在审判席上,把腰板挺得特直,就怕这第一次公开开庭破坏了法官的形象。

  开庭后,王辉首先让原告方陈述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只见旁听席群众齐刷刷的把目光转向原告一方,后来当被告方发言时,旁听席群众又齐刷刷的把目光转向被告一方。接下来,当法官要求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时候,旁听席内出现了短暂的骚动,因为有的村民根本不知道“举证质证”是个啥意思。庭审期间,我注意到旁听群众有的沉思,有的点头,有的人还偶尔跟邻座的人轻声嘀咕。

  三个多小时的案件审理过程,旁听群众从开始到结束都在认真聆听,当审判长宣布休庭时,在场旁听的群众依然久久不愿离去,仍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讨论着案情和法官的表现。我觉得群众来旁听案件,除了对新鲜事物的好奇,还出于对法律知识的渴望。前来旁听案件的人在那一天都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以后买卖车辆一定要进行过户登记。

  公开审判是对法官自身的鞭策

  记得第一次公开审判后的第二天,《法制日报》就以文字、图片的形式对这件事情进行了报道,《北京晚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也进行了报道,社会各界对此反响非常强烈。也就是从那以后,群众只要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对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旁听。

  让百姓走进法庭,不仅可以让百姓从中获得法律知识,对法官自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我们是一种实实在在的鞭策。

  就拿第一次公开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说,开庭前,我们三个审判员对案件和开庭时的程序、用语都进行了反复推敲。我们还和书记员坐在一起,重温了相关法律规定等,这些准备工作,给我最大的感触是,让我们看到了自身业务水平的很多不足。在全面实施公开审判制度后,双桥法庭的审判人员都觉得压力很大,由此便激发了法官钻研业务的决心,没有一纸公文,却在当时掀起了一股学习、研讨案件和法律知识的热潮。以前存在的部分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当事人态度生硬、语言粗鲁等问题都有了很大的改观。

  这段往事还必谈到三间小土坯房

  其实说到1993年9月7日的全国第一次公开审判,我觉得有一段历史也需要重温,那就是双桥法庭最早的那三间小土坯房。

  1991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但是,当时法院的办公环境根本不可能请百姓来旁听。

  那个时候我们双桥法庭22名办案法官的工作场所就是三间小土坯房。平日里,同事们就在那三间小房里阅卷,狭小的屋子里堆满了卷宗,根本容纳不了更多的人,案子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是“书面审”。

  1992年,为了更好地落实民事诉讼法,朝阳法院的院领导提出了进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设想。也就是在那之后,目前正在使用中的双桥法庭办公楼开始建设。一年后,双桥法庭终于拥有了自己的第一间大法庭,而我就是督建这座办公楼的负责人。

  就是这样,随着软硬件的双重达标,随着第一次公开审判序幕的拉开,萦绕在老百姓心中关于法庭神秘莫测的“疑云”终于散去了,那一刻,我也深刻的意识到了公开审判对百姓知法懂法以及对法官自身鞭策的重大影响和作用。

  本报记者李松 本报见习记者王家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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