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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林荫小道要修市政大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08:03  深圳商报

  

公园林荫小道要修市政大道
安静的笔架山公园东大门,将来要变成一个繁忙的十字路口。本报记者 李博 摄
公园林荫小道要修市政大道

  “你看,修这条路要伤及这两侧的大片林地,还要穿过学校和住宅楼。”昨天上午,市民孙先生在笔架山公园位于梅岗路上的东大门前,指着路两边郁郁葱葱的树林和鲜艳的花草告诉记者,将要建修的“规划一号路”将把笔架山公园东大门一带的优美环境毁掉。据介绍,现在公园生态控制线内一条不足5米宽的林荫小路,将要被扩建成宽15米的马路。

  规划部门公示修路计划

  12月13日,深圳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在媒体刊载了《笔架山公园地区规划一号路选址方案公示》。《公示》内容:“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局申请笔架山公园地区规划一号路规划选址。经审查,该道路工程位于笔架山公园地区,道路起点南接笋岗路,终点东接梅岗路,全长940米,红线宽度15米。根据笔架山公园地区法定图则,道路符合规划。道路位于深圳基本生态线内,用地面积14213.08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的相关要求,上述申请项目属市政公用设施,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12月13日~2009年1月12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项目的选址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或邮件与深圳市规划局直属分局联系。”

  万名市民签名反对修路

  该公示一见报,立即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住在笔架山公园附近阳明山庄、华富村、华富中学,包括笔架山公园管理处的一些工作人员都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意见。12月20日和21日两天,一些市民在笔架山公园东大门前发起了“反对修建一号路、保护生态家园”活动,两天时间内就有万名市民签名表达了反对修路的意见。环保人士曾先生说:环境保护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头等大事,像笔架山公园这样地处闹市的自然型森林公园极为少有,必须予以重点保护。但令人惊讶的是,公示的“规划一号路”要途经的路线是沿着游客量最大的林荫道,砍掉成千上万的树木,被砍的多是原来林场几十年栽植起来的参天大树,另外,这条“一号路”的一端终点是在梅岗路上,正好与其它两条路汇合在笔架山公园东大门口,原来市民可以放心进出的道路将被川流不息的车流拦腰截断。

  听说记者前来采访,华富中学的几位教师主动找到记者。一位姓朱的女教师说,如果建这条“一号路”,沿途的华新小学和华富中学周边的树被砍的最多,两所学校失去了树林的保护,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汽车尾气、噪音和灰尘。“我们两所学校,每所有近两千名师生,每届学生都要受到影响,而我们教师将永远无法远离噪音,尤其是上体育课更危险,这条路还将切过我们学校的操场,从两栋教工宿舍楼下穿过。”

  市民毛女士给了记者一份从网上下载的资料。资料显示,由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笔架山公园地区规划一号路道路及管线设计已经过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毛女士质疑说,市政府在2005年11月开始实施《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在基本生态线内建设项目,必须在该项目规划选址批准之前,在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能少于30天。笔架山公园规划一号路的选址已经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深圳市规划局直属分局12月13日才在报纸上对规划一号路进行公示,可早在今年5月份,采购中心就已对该项目进行了招标,这符合程序吗?

  公园内修路是“旧事重提”

  在采访中,阳明山庄的一位居民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笔架山公共配套设施规划方案》及《黄木岗外侧道路设计方案》公众意见征询表。他们说,早在2004年11月,市规划局等单位就曾有过要修建这条“规划一号路”的想法,但因为征询意见的结果是“反对者占了多数”,这条路未能建成。“但没想到事隔4年,旧事又重提。”华富中学的朱老师说,规划这条路虽然有法定图则,但那也是多年以前的规划,也是过时的,不符合今天的科学发展观。

  笔架山公园管理处一位负责人称,他们也不赞成修建这条路。

  欢迎更多市民表达真实意见

  12月22日下午,记者随同毛女士、孙先生、叶女士等几位热心市民来到市规划局直属分局。毛小姐说,此前她曾按公示的要求向市规划局直属分局表达过对规划建设这条路的反对意见,但电话多次无法打通,电子邮件被退了回来,最后发了一份传真,但一个星期了也未接到任何答复。大家的心里都很着急,所以他们几个代表就直接到直属分局来表达意见。

  市规划局直属分局综合科李科长出面接待了她们。李科长说,福田区建筑工务局申请修这条路是根据“笔架山公园地区的法定图则,道路是符合规划”的。几位市民代表当场反问:“既然符合法定图则,修路有据,那还公示做什么?”李科长说,公示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提意见,他们再把这个意见向市大规委汇报,如果反对的人多,那法定图则也是可以修改的,但如果只是住在公园附近的少数居民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反对修路,那反对的意见只能算少数意见,这条路还是要修的。他欢迎更多的市民通过正规途径向他们表达真实的意见。

  新闻

  链接

  2003年11月,时任笔架山公园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因擅自在公园内兴建门球场,被分别给予行政撤职和记大过处分。当时市政府郑重表态:笔架山、莲花山、梧桐山、中心公园等地,今后决不允许由哪个部门来拍板搞项目。政府各级部门都要把这些地方真正当成“宝贝”,哪怕是动一锹土,都要向市政府汇报,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即使过去已经定下来搞的项目,也须市政府常务会重新审定,未经审定的,一律不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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