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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规”何以盛行

  新华社日前披露,2007年以来,重庆市陆续有8名厅级干部因收受巨额贿赂、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而落马,有的已被判刑,有的正陆续站到法庭的被告人席上。

  近年来,大大小小、形形色色落马贪官的报道屡见报端,不足为奇。然而,读了新华社的这则长篇通讯报道,还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短短两年时间,在一个直辖市范围内,就有8名厅级领导干部被房地产的“行规”———“送钱、送物、送女人”———所击倒。这就不能不令人惊叹、发人深思了。

  早期的不讲,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党中央、中央纪委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党规党纪。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更是从未中断过。然而,在一些地方、在某些领域,“行规”的威力为什么这么大?我以为,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三不”:

  思想基础不扎实。民谚云:“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房地产的“行规”再“凌厉”,倘若我们的干部没有“思想裂缝”,又怎么能“叮”得进去?君不见,时下一些地方在选拔干部时,“做功”不如“拍功”,“跑功”不如“送功”。结果,使一些人“带病”提拔。他们走上领导岗位后,考虑最多的不是如何一心一意服务群众,而是怎样千方百计“滋润”自己。于是乎,什么党规党纪、什么荣辱廉耻统统抛在脑后。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就是这样的典型。当全党全民都在深人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时,梁晓琦非但不改“喜欢打高尔夫球”的爱好,而且“经常到各地顶级高尔夫球场打球”。这就给开发商以可“叮”之“缝”———不仅一次送上18万元,还送给其国际高尔夫俱乐部名誉会员卡一张,任其随意消费。

  党内监督不到位。重庆8名厅级干部落马,既暴露出房地产业的“行业性腐败”特征,又暴露了党内监督的明显缺位。而权力不受监督,必然滋生腐败。在重庆一系列窝案中,“权钱交易贯穿于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由于权力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管,一些干部不是执政为民,而是为“老板”效劳,最终成为房地产“行规”的俘虏。

  政务公开不规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凡事只有规范运作、真正公开,阳光才能充分照射进来。房地产的“行规”之所以够威够猛,颇有“杀伤力”,与政务公开不规范不无关系。如,一个项目、一宗土地,让谁中标,甲方领导早已打过“招呼”,乙方老板早已表示过“意思”。招标会上,尽管有关单位、职能部门都派员参加,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摆设罢了,最终无不按照甲方领导的意图发标。以重庆为例,2005年,一开发商看上沙坪坝区一块土地,为了低价拿下,经过重庆市国土局原副局长王斌的运作,违规降低了该块土地的出让金标准,使政府少收人1.7亿元出让金。王斌背后是否有人指使不得而知,但政务公开不规范是无疑的。

  正是因为受到以上“三不”的影响,一些地方、一些领域“行规”盛行。对此,若不引起高度警觉,必将有更多的领导干部被五花八门的“行规”绊倒。这话绝非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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