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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温度

  虽然今年冬天取暖费提高了,但是供暖质量没见提高。一个周日的上午,我家的温度低到了12℃。按供、取暖双方的合同规定,供热公司要保证用户的室温不低于16℃,否则,应给予赔偿。我就给供暖办打了个电话,要求来人测一下温。

  一个半小时后,来了4位供暖办及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进了屋,先是四处检查我们的楼房有没有封闭不好的问题,接着又挨个给暖气片放气,以排除水流不畅的问题。做完这些,供暖办的人员拿出了自带的温度计,说:“按规定,测量温度需要40分钟。”此时,我家的温度计已由原来的12℃变为14.5℃了。40分钟过后,供暖办的温度计和我家的温度计一样,均显示为16℃,这表明供热公司没有违约。测温结束了,供暖办的负责人说:“温度这么低怎么住人?供热供得确有问题,正常的温度应当在19℃左右,我们会督促供热公司,让他们尽快改正。”供暖办干部这么替用户说话,我心里热乎乎的。我想有供暖办的监督管理,供热状况很快就会有好转的。

  当天晚上,我与妻子散步,经过一个大酒店门口时,只见从里面晃晃荡荡地走出三个人,一看就是喝多了。随后又追出一个个头较矮的人,拿着三条烟往他们手里塞。一个人接过烟口齿不清地说:“用户要求测量温度时,你们一定要快点供暖,拖的时间太长,我们的工作也很难做。”矮个头的人点头哈腰地称是。我听着声音有些耳熟,仔细一看,原来他们正是来我家测量温度的人,而矮个头的是供热公司的部门负责人。

  看到这样的场景,我的心里瓦凉瓦凉的,看来今年又得做好挨冷受冻的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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