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城县检察院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大力开展预防工作,帮助发案单位查找发案原因,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办案不能简单地一查了之,还要多想一点。”这是该院对办案检察官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提出的要求。今年初,该院查办了一个乡原民政助理邢某贪污农村低保金案。此案的查处,让办案检察官联想到“别的乡镇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于是,案件查办结束后,他们深人阳城县民政局及各乡镇,查看账目,走访群众,对近几年各级政府拨付的低保、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有的乡镇存在财务资料不全、账目不清、社保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院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
去年7月,该院立案查处了阳城县诺威化工公司单位行贿案,同时牵出涉案13人的民爆化工系统商业贿赂窝案,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案件办完后,办案检察官在分析案发原因、发检察建议的同时,及时与有关单位协调沟通,防止因案件的查处而影响民爆化工企业正常经营销售。今年初,诺威化工公司主动邀请该院检察官为干部职工讲法制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