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禹)昨日,S*ST兰光(000981)向投资者发布致歉公告称,由于公司长期、多次不按规定披露大股东及关联方占款与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1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据致歉公告披露,在2005年至2006年期间,S*ST兰光共有5项违法行为,未披露占款担保合计高达205425万元。证监会根据情节决定予以从重处罚。其中,对S*ST兰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S*ST兰光原董事长路有志等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李济朝等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裴福元等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吕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李福祥等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万元的罚款。
同时,证监会依据《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认定路有志为永久市场禁入者;认定王兴志等市场禁入10年;认定李济朝等市场禁入5年。不过,记者查看S*ST兰光目前的高管人员名单发现,原董事长路有志早已办理退休,上述被罚人员也大多不在高管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