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2月22日讯(记者 张洁 通讯员 杨科 王剑波)17日,昌江新港边防派出所处理一起治安案件,以涉嫌殴打他人为由,分别对两名违法嫌疑人陈某和陈某某作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元人民币和罚款4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据了解,17日13点50分许,该所接到昌江县海尾镇五联村委会书记陈某某报警称:自己在五联村委会木薯收购站,遭到五联村委会新村村民陈某殴打。该所民警经过调查得知,陈某因房基地问题未能解决一直对村委书记陈某某心存不满。当日,陈某以海南核电站在五联修建的维稳指挥部占用环村路为借口,要求陈某某让指挥部停工。两人在理论的过程中,陈某首先出言谩骂陈某某,而后陈某某反唇相讥,矛盾进一步升级,双方大打出手,陈某顺手捡起一条木棍袭击陈某某,导致陈某某左胳膊浮肿,后来两人才被周围民众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