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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有望每月“减负”4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12:25  新闻晚报

  □记者 王建慧

  晚报讯 昨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相关政策,明确表示出租汽车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承包费(“份钱”)或管理费中包含上述交通和车辆收费的,要相应核减。据悉,本市针对这一新规定的细则正在研究中。

  “目前,本市出租车所交的营收基本约为每月9595元/车,其中包括养路费、车辆折旧费、管理费、营业税等,不包括维修费、四金、安全互助等。”沪上某出租车公司相关人士说,每辆车每月养路费800元、道路通行费200元,以往都由公司打包统一缴纳。由于目前200元的贷款道路通行费是否取消尚未确定,如果以取消800元的养路费来算,每辆车每月至少可少交800元 “份钱”,也就是说,每个驾驶员有望每月减少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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