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外地残疾人搭公交能否享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14: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揭阳籍肢残人员夏楚辉在广州出差时搭乘一汽巴士公交车,出示残疾人证要求优惠遭司机拒绝。有“揭阳王海”之称的夏楚辉曾为一本标价5元钱的电话簿把官司打到省高院(详见7月17日本版报道),遭拒后虽然投了币,他却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就此“算数”。

  “外地”残疾人在广州不能享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或半价优惠的权利?广东省内21个地级市是否都存在认户籍不认残疾的现象?夏楚辉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寄出了一封《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书面答复,随后也向全省21个地级市市政府寄去21封申请书。

  要求优惠遭拒只好投币

  夏楚辉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题为《广东残疾人优惠乘车知多少?》的博文。据博文称,11月23日上午,夏楚辉在广州海珠客运站搭乘一辆公共汽车。上了公交车,肢残的夏楚辉向公交车司机出示了自己的《残疾人证》。不料,司机说凭这个证件是没办法享受优惠的,要求他投币。夏楚辉向司机说明,根据《广东省残疾人扶助办法》,优惠乘车是残疾人的权利,但司机说按公司规定不行。夏楚辉只好向投币箱里投了两块钱。

  之后,夏楚辉通过一汽巴士电话进行投诉,得到的回答是:只有广州户籍的盲人或者重度残疾人才可享受优惠。夏楚辉并不满意这一答复,因为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该规定并没有限制户籍,残疾人至少应该享受减半缴费的优惠。

  是否只认户籍不认残疾

  上月24日,夏楚辉到广州市工商局投诉,要求退回多收的1元费用。为何要计较这1块钱?夏楚辉说:“1块钱不多,但那是法律赋予和保障一个公民的权利,讨还的意义不在于金钱的价值。”

  为了明确《广东省残疾人扶助办法》残疾人优惠乘车的相关规定到底如何解释,是否只认户籍不认残疾?上月24日下午,夏楚辉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寄送了一封《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省政府书面答复告知其是否有权享受在广州市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免费或减半缴费优惠等信息。上月29日,回到揭阳的夏楚辉又花80多元向全省21个地级市政府寄去了信息公开申请书挂号信。

  汕头的答复最令他满意

  近日,夏楚辉接到来自省政府以及惠州、河源、韶关等市(政府或残联)的电话,并收到韶关、汕头、肇庆、河源、惠州、阳江等市(政府或残联)的书面答复。然而,关于外地户籍残疾人优惠乘车,各市措施却不一。

  据夏楚辉称,目前,汕头市残联的答复令他最满意,内容多达三页,对每一个问题做了细致回答。汕头市残联明确告知夏楚辉,根据今年6月1日施行的《汕头市扶助残疾人办法》,户籍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渡船。

  本报记者 杨媛通讯员 贾言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