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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龙山对扰乱经济发展环境者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14:49  红网

  红网湘西12月23日讯(通讯员 田世红 田海平)为进一步营造规范有序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最近,龙山县纪委监察局对违规收费、扰乱经济发展环境的县交警大队等三个单位进行了严肃查处,责令实施责任追究5人,辞退聘请人员3人,下达监察建议书12份,收缴违纪违规资金36.7万元,清退违纪违规资金40余万元,为民营业主挽回经济损失近80余万元,减轻群众负担40余万元。今年来,龙山县不断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三措并举”对扰乱经济发展环境者说“不”。

  切实加强领导。该县调整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县长担任组长,县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等7名县级领导为副组长,20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由该领导小组履行经济发展环境当中的制度出台、工作协调、违纪查处等工作。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该县出台了《龙山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龙山县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龙山县纳税人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执收单位行风活动办法》等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从我做起,牢固树立“谁促进龙山经济发展,谁就是龙山人民的功臣,谁阻碍龙山经济发展,谁就是龙山人民的罪臣”的思想理念,明确指出,对于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当事人,一律先停职、免职,再进行调查处理。凡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得分排在后两名的单位且经查实确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并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凡在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行风活动中排名靠后五名的对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戒勉谈话。

  此外,该县对有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单位,由县优化办给予黄牌警告并通报批评。受到一次黄牌警告的单位,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先活动,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提拔,一年内连续两次受到优化办黄牌警告的单位,由优化办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报县委、县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或由本人引咎辞职,直接责任人由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从严查处。

  设立测评点。为了及时掌握是否存在扰乱经济发展环境情况,加强对重点企业的保护,县优化办共设立了26个经济环境测评点,聘请了26名经济环境监督员,每季召开一次经济环境座谈会或调研会,及时掌握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的规范运作情况。

  由于加大了对破坏经济秩序、阻碍和影响经济发展的打击和查处力度,从而提升了引资竞争力,改善了投资环境。今年以来,该县招商引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截至11月底,全县在建、续建项目17个,实际到位资金3.81亿元,同比增长22.6%。

稿源:红网 作者:田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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