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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一妇女刊登广告招聘女子去加拿大卖淫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16: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警方发现报章有不拘年龄学历,能在短时间内赚取10万元快钱的招聘广告,于是派出女警“放蛇”(卧底)面试,卒捣破一个跨国卖淫集团。

  一名疑是跨国卖淫集团中介人的女子承认当淫媒,介绍香港女子到加拿大当“凤姐”(即妓女)卖淫,22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1年。

  被告梁幼萍(45岁),案情指她去年5月在报纸刊登广告,提及在加拿大赚快钱,并留下电话。警方其后派女警应征,被告介绍对方去加拿大做“一楼一凤”,并收取每人4000元介绍费。警方趁女警交介绍费时拘捕被告。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行为影响加拿大治安,也破坏香港声誉,令香港成为妓女出口地,但考虑被告认罪,故予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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