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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洪江全力保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17:30  红网

  红网怀化12月23日讯 (通讯员 李志成) 为有效防止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变样打折、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惠农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洪江市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全力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农民手中。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对农村和农民实行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能繁母猪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村级转移支付等各项惠农补偿补贴补助。这些支农惠农补贴补偿政策的实施,对稳定和发展农业生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洪江市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监督公开,采取市、乡、村“三级一体”的公示方式,将惠农补贴资金的政策、性质和内容向全市群众公告公示。具体操作中,该市由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惠农补贴资金的筹集审核、分配拨付、专户管理和资金发放工作,信用联社负责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的上账及通存通兑工作,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全市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审计,各乡镇负责惠农基础数据资料的申报、公示、审核工作。在调查摸底、反复核定补贴面积的基础上,洪江市以村民小组或单一项目为基准,通过电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村务公开栏等途径,向全社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与此同时,洪江市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督察审计制度,明确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不准”规定,即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不准由村组代领代发补贴资金,不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违反“三不准”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截至目前,该市已发放惠农补贴资金4415.9万元,没有出现一起违纪违法的现象。

稿源:红网 作者:李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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