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11月29日15时10分,贵德县河东乡下罗家村村民杨某某、保某某带一男孩到贵德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报称:“我俩的小孩被这名男孩骗到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已8天了,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解救。”
经查得知,该男孩名叫陈某(1991年6月生,系同德县尕巴松多镇人),于2007年1月去河南省郑州市打工,2008年10月份在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认识了一个叫“老四”的河南人,这个人以敲断陈某左右手臂,在公路上制造假交通事故的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在淅川县行骗达一个多月。此后,陈某回到贵德县河东乡下罗家村,将保某某、杨某某骗到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主要是为行骗充当诱饵。陈供述:“我骗到淅川县的男孩保某某手臂已于11月26日晚被‘老四’他们打断,现在正在行骗。”
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派出所领导立即将案情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并成立了解救组。11月30日,在河南省淅川县警方的密切配合下,经过七昼夜的连续奋战,于12月7日成功解救了两名被骗未成年人,并安全返回。(作者:蔡连海 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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