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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5日04:01  东方早报

  

市容环卫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
核心提示: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做好科学、民主立法工作,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海人大公众网(www.spcsc.sh.cn)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容环卫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

  早报讯 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做好科学、民主立法工作,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海人大公众网(www.spcsc.sh.cn)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至2008年12月31日。反映意见的方式:来信请寄至: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一处;邮政编码:200003;电子邮件请发至:fgwy@spcsc.sh.cn;传真请发至:63586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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